贵州省采矿证颁证规定

贵州省采矿证颁证规定

贵州省采矿证颁证规定关于贵州省大中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审查的规定.中国煤炭资源网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范我省大中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审查行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请有关处(室)和各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遵照执行。关于贵州省大中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审查的规定黔煤安监一字号各有关处(室各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范我省大中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审查行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请有关处(室)和各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遵照执行。一、对于承办处(室)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审查工作,实行处(室)负责人全面负责、审查负责人主要负责、审查人具体负责的制度。(一)处(。

贵州省采矿证颁证规定变更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地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号)。标准:采矿登记费:新建、在建矿山:大型矿山元每证、中型矿山元每证、小型矿山元每证;变更延续登记换领许可证元。采矿权价款:未进行有偿处置的应缴纳采矿权价款,价款标准由国土资源部门按规定确定。延续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地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号)。标准:采矿登记费:新建、在建矿山:大型矿山元每证、中型矿山元每证、小型矿山元每证;变更延续登记换领许可证元。采矿权价款:未进行有偿处置的应缴纳采矿权价款,标准由由国土资源。

贵州省采矿证颁证规定、《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号);《贵州省采矿权审批登记有关规定》(黔国土资发号);《关于采矿权延续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国土资发号);《关于当前采矿权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国土资发号)。具有合法采矿许可证、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原件);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采矿权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报告(原件);县(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采矿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的审查意见原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评审意见、备案文件、储量占用登记书(原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审查意见原件;土地复垦方案(含报告书、报告表、评审表)(原件;原矿山环境治理情况(原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原件,含评审意见)及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缴存凭证复印;以招拍挂方式取得采矿权的,提交原出让合同(。

贵州省采矿证颁证规定关于规范采矿许可证审批发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_专业资料暂无|人阅读|次下载|关于规范采矿许可证审批发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_专业资料。关于规范采矿许可证审批发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采矿许可证审批发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州)国土资源局:为进一步规范采矿权审批登记管理,严格按法定权限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号)规定,现规范采矿许可证审批发证权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省、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采矿许可证发证权限(一)省国土资源厅采矿许可证发证权限、开采煤井田储量为一亿吨以下(其中焦煤井田储量为万吨以下),油页岩矿床储量规模为中型(含)以下的;开采钨、锡、锑、稀土资源,矿床储量规模为小型(含)以下的;开采金、银、铂、锰、钴、铁、铜、铅、锌。

贵州省采矿证颁证规定关于授权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规定地发号颁布时间发文单位:地质矿产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矿厅(局海南省环境资源厅、重庆市矿产资源开发办:根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及《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对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颁发的勘查许可证和开采许可证的下列矿产资源作如下授权:一、勘查登记《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款第四项规定,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发证的本办法附录中所列的矿产资源,其勘查投资小于人民币的,授权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发证。二、采矿登记(一)《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中规定的下列矿产,授权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发证:.油页岩.地热.锰.铬.钴.铁.硫.石棉.矿泉水(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中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矿产,其矿山生产建设规模为中型以下的,授权给。

贵州省采矿证颁证规定审核人职位手机赵福忠科长天罗林科长天王志勇科长天周晓彬队长天批准人职位手机冯双副局长天税新红局长天收费依据和标准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地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号)。标准:采矿登记费:新建、在建矿山:大型矿山元每证、中型矿山元每证、小型矿山元每证;变更延续登记换领许可证元;采矿权使用费:每平方公里每年元(矿区范围面积低于或等于.平方公里的按元缴纳,大于.平方公里小于平方公里的按元缴纳);采矿权价款:通过招、拍、挂取得采矿权的,不再缴纳价款;未经招、拍、挂程序直接申请采矿权的,价款由国土资源部门按规定确定。申请人向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递交申报资料;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同意受理的作出受理决定书,不同意受理的向。

贵州省采矿证颁证规定收费依据和标准、国务院号令《矿产资源开发登记管理办法》;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黔价房调号文件;换证费元宗。申请:申请人向政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递交申报材料;受理:政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受理的作出受理决定书(回执),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人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书或指出需补齐的材料;审核:受理申请后,由国土资源局业务科室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审核;审批:国土资源局业务科室经过审核,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或《采矿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将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必须是上年度年检合格的持证矿山企业;所持证照在法定准采期限内。国务院号令《矿产资源开发登记管理办法》;黔国土资发号《贵州省采矿权审批登记有关规定》。采矿权延续登记申请书;《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采矿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镇(乡)国土资源所出具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报告;工商营业执照(出示原件。

贵州省采矿证颁证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年原地质矿产部下发的《关于授权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规定》地发号已经实施两年。根据两年来的工作实践和法规规定,为加强对大中型矿床的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督和管理,现对新建矿山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授权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从起,新建矿山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授权权限调整为按矿床规模进行划分。二、开采《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以下简称“附录”中的油页岩、地热、锰、铬、钴、铁、硫、石棉、矿泉水矿种和附录其他矿种中型含以下矿床申请采矿权的,授权给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三、矿床储量规模的划分按《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国土资发号执行。四、在采矿权审批中应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确保开采规模与矿床储量规模相适应,采矿权人资质条件与开采规模相适应,把严而又严的资源管。

贵州省采矿证颁证规定网站新闻发布中心通知公告瓮安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在我县行政区域内颁发十宗煤矿采矿权矿区范围的公告瓮安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在我县行政区域内颁发十宗煤矿采矿权矿区范围的公告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号)第八条规定,现将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颁发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的贵州弘达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瓮安县永和镇兴成煤矿、瓮安县永和镇袁山煤矿、瓮安县永和镇永安煤矿、瓮安县平定营镇花江煤矿、瓮安县永和镇洗马煤矿、瓮安县平定营镇地源煤矿、瓮安县建中镇宏鑫煤矿、瓮安县瓮水街道办事处中鑫煤矿、瓮安县永和镇泰丰煤矿、瓮安县建中镇轿子岩煤矿十宗采矿权矿区范围公告如下:一、贵州弘达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瓮安县永和镇兴成煤矿、矿山名称:贵州弘达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瓮安县永和镇兴成煤矿;采矿许可证号:;采矿权人:贵州弘达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证机关: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采矿许可证年月至年月;开采矿种:煤;开采标高:。

贵州省采矿证颁证规定(县级颁证)新立采矿权许可来源:作者:国土资源局编辑:国土资源局日期:点击率:我要打印关闭摘要:引题:关键字:收费依据:国务院号令《矿产资源开发登记管理办法》第条;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黔价房调号文件;采矿权使用费元平方公里,不足.平方公里的按元收取,登记费元宗。申报材料:采矿权申请登记书;采矿权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或县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地质储量报告、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审批意见;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含评审意见、备案表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缴存凭证;提交听证、出让程序的相关资料;县发改局出局的立项备案文件。办理程序:申请:申请人向政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递交申报材料;受理:政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对申报。

贵州省采矿证颁证规定国家矿产资源法关于颁发采矿权证的规定第十六条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的,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一)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二)前项规定区域以外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规模在大型以上的矿产资源;(三)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四)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矿产资源。开采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等特定矿种的,可以由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开采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其可供开采的矿产的储量规模为中型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地制定。开采款、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汇总向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备案。矿产储量规模的大型、中型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矿产储量审批机构规定。第十七条国家对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